她无法想像怎幺会突然就被
两个刚满岁的学生在她
上发洩出年轻的
望。
他们不
她执法人员的
分,就这样大胆地当众强制
交她─班上本来就有
4几位学生不说,教室前后门还挤满旁听的人
。
而她代表公权力执法,竟然这样被糟蹋亵玩,两
都被中出,
内灌满了白
浊的
,就像晴天被乌云笼罩一般地亵渎。
但是她却又感到无比的快感,热辣辣的
门也好,被
阴
刺入并
的
阴
也好,都再三回味那些年轻肉
带给她的充实感。
陈湘宜似乎也受到这淫靡的画面感染,呼
变得
重,走了过来,看了我刚
完
的
羞阴
一眼,便用力地扳开我压制住赖洁的手,感到很抱歉地

赖洁被我
紧到几乎瘀血的
份,然后说:「赖老师,对不起。」
什幺老师,她是警察啊,到底是老师还是警察,您搞得我好乱啊!只见赖
洁仰起了
子,站了起来,抚摸着被我弄痛的手腕,抖着
,稍微皱着眉
,
任由
持续从她前后两
涌出,同时往地上滴着,并没有要对我或陈老师不利
的举动。
「我们先釐清一件事,刚刚是她主动叫我以口交的方式去强制
交李逸平,
如果我真的
了,她是不是教唆犯?如果我没
,她是不是教唆犯?」
蛤蛤蛤?三小三小三小?好,我先冷静下来想想,她是卧底警员,如果陈老
师真的来帮我口交,我会很感激她,但是我还是被强制
交了,所以是她害的,
她当然是教唆犯,害我无缘无故被口交。
但是事实上陈老师还没帮我口交,她就自爆是警察,所以本来会被口交的情
况被中断了,何况她本来的目的就是要蒐集老师不当上课的证据,
为人民保母
,她应该没那幺有兴致等到我真的被口交。
唉,要罚她吗?「刚刚赖洁老师示範的就是学理上称为陷害教唆的状况,
是警察常用来办案的一种方式;例如在聊天室主动表明自己是援交妹,等到对方
提出援交要求再以儿童及少年
交易防制条例第22条或第29条来陷人入
罪─22条:与未满十六岁之人为
交易者,依刑法之规定
罚之。
十八岁以上之人与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为
交易者,
一年以下有期
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。
29条:以广告物、出品、广播、电视、电子讯号、电脑网路或其他媒
,散布、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诱、媒介、暗示或其他促使人为
交易之讯息者,
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。
」
「老师帮你们简单整理一下,也就是说刑法规定与6岁以下青少年
交要
罚(注),但不代表与6岁以上人
交就没事,重点是在于
交易,如果没
有金钱上的对价关係,满6岁就可以
交了,至于民法上有没有构成侵犯亲权
,或者刑法上的和诱、略诱罪,那是另一个问题,总之,不要害人家离家出走或